广东省专业汽车维修国家职业资格证考试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汽车维修工汽车电器维修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吕老师来源:日期:2019/4/8 14:52:40人气:73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鉴定站:

为提高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请协助做好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函》职考函〔2019〕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考评工作实际,现将今年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以下简称技师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及高级技师鉴定工作总体安排

(一)鉴定计划

序号

职业名称

工种名称

等级

理论考试时间

1

汽车维修工

汽车机械维修工

技师、高级技师

6月15日

2汽车电器维修工

2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3

筑路工

路基路面工

技师、高级技师

压路机操作工

4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电动港机装卸机械司机

内燃港机装卸机械司机

注: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对应二、一级。

(二)时间安排。对汽车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筑路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4个职业,开展统一鉴定,其理论考试时间为6月15日,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7月5日前。

(三)报考条件。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汽车维修工等职业,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8年12月28日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列明的报名条件。其他职业,执行原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列明的报名条件。

(四)工作机制。交通运输行业技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统筹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及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充分发挥职业资格工作专门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作用。依据《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建站条件复核的鉴定站,方可开展鉴定工作。

二、关于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总体安排

(一)职业范围。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职业范围为汽车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筑路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4个职业。

(二)工作机制。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由评审会组织实施,时间为7月12日前。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由部人事教育司会同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实施。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操作考核由各鉴定站组织实施,7月5日前完成。

三、关于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及高级技师鉴定考务工作安排

(一)4月30日前,组织符合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条件的人员填写《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鉴定站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交通运输行业技师评审委员会,评审会对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人员材料、资格进行复核。

(二)5月10日前,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使用统一鉴定系统完成考生报名、考点设置、考场编排。

(三)理论考试,全省执行统一考试。评审会将选拔一所具有自主承担考试能力的鉴定站承担理论考试。鉴定站从统一鉴定系统下载《考务须知》、《考场纪律》等材料,按国家保密要求,接收和保管考试试卷。

(四)6月15日理论考试结束后,组织考点做好理论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封装、保存。

(五)7月12日前,完成理论考试统一阅卷、技能操作考核和技师综合评审,将理论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及技师综合评审成绩导入统一鉴定系统,并将报考高级技师理论、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含)以上考生的申报材料报送部职业资格中心。

四、破格申请、材料申报和审核

(一)破格申请。在取得交通运输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获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称号,且本职业(工种)设置技师职业资格,可破格申请技师资格;在取得交通运输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获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称号,且本职业(工种)设置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可破格申请高级技师资格。破格申请人员可免试统一鉴定所有科目。

(二)申报材料。技师和高级技师材料申报和审核等按2018年要求执行,需申报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执行。申报材料包括:

1.   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2.   相关佐证、业绩材料

3.   技术论文电子版。

(三)材料审核把关工作。请各鉴定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核查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个人材料。一是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核查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从业年限、报考等级等;二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主要包括:证件及证书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技术总结及论文是否存在抄袭、雷同现象等;三是严格对照《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材料填写及封装说明》要求,对申报材料填写、封装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人资格并列入个人失信名单;技术总结或论文存在抄袭、雷同的,相应项目一律按零分计。评审会审核考生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不能通过网络查询或证明真伪性的证明材料,需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五、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价组织形式

技师和高级技师的理论考试、实操考核均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参加综合评价。

(一)技师

技师综合评价工作由评审会统一组织实施。

技师考评工作流程见附件2。

(二)高级技师

高级技师综合评价工作仍由部中心按原模式组织实施。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加强技师考评管理工作,规范考点和考场设置,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二)技师考评考试试卷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做好试卷运送、交接、保存以及阅卷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避免发生泄密事件。对出现的考试安全保密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各等级考生均须准备个人电子照片(要求:1寸彩色白底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清晰,像素118*146,格式jpg,文件大小15kb-45kb之间,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鉴定站导入考生电子照片时,将拟导入的电子照片压缩成.zip格式压缩包,以当前机构标准编码命名。

(四)鉴定收费

 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价【2013】150号)标准收取鉴定费。

     项目

级别

专业理论

考核费

操作技能

考核费

综合评审

技师


高级技师

80



附件1

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材料填写及封装说明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一)技师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填写要求。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2.“基本信息中”涉及年限的项目以截止到2019年7月12日计算。

3.“思想政治表现”是指申报人员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及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4.“技术革新与公关”是指申报人员通过技术创新或攻克技术难题,解决生产关键工序或重要环节出现的问题,卓有成效地提高产品产量、质量的情况。

5.“技术推广”是指申报人员在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显著提升所在单位或行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

6.“合理化建议”是指申报人员在技术或管理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产生了良好效果的情况。

7.“指导传授”是指申报人员为其他技术工人传授技艺的情况。

8.“技术总结”要求申报人员独立编写,主要介绍自身通过工作实际形成的工作体会和所从事职业(工种)有关技术的学习、运用、创新、总结情况。重点注意总结的真实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字数不少于1500字。

9.“参加竞赛获奖情况”是指申报人员参加地(市)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的情况。

10.“技术论文发表情况”是指申报人员在地(市)级及其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或在技术会议交流论文的情况。

11.“技术成果”是指申报人员获得地(市)级及其以上技术成果的情况。

(二)技术论文复印要求。

要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以及论文正文,要求论文作者及论文内容字迹清晰。

(三)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要求。

要求复印件字迹清晰。

二、材料排列顺序及封装要求

(一)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含技术总结附加页)。

(二)公开发表的技术论文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3份,其中表格可在电脑中填写后打印,也可A4纸打印后手工填写(附加页也须使用A4纸),但要求字迹清晰,否则后果自负。全部材料严格按顺序排列,封装在档案袋内,未按照要求准备的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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